为推进深圳市中医药服务创新发展,传承发展传统中医诊疗技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第九条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2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A座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收(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zyc @szhfpc.gov.cn
附件:1.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2019年1月25日
(联系人:艾俐,联系电话:0755-88113767,电子邮箱:zyc@szhf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