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市场秩序,促进参与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起草了《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就《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19年1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我委: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313室 宋雪,联系电话0755-83183923(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sj_yhz@sztb.gov.cn
附件:1.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交通公用设施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交通运输委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