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政府对肉类市场的宏观调控手段,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平抑猪肉价格,我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起草了《深圳市新增猪肉承储企业资质认定及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新增猪肉承储企业资质认定及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室收,联系电话:88102395(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qg@szjmxxw.gov.cn
附件:1.深圳市新增猪肉承储企业资质认定及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新增猪肉承储企业资质认定及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