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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法制办 日期:2018-09-28 字号:[] 【内容纠错】

  为规范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资助计划的组织实施, 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深府〔2017〕47号)、《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13号)等规定,市经贸信息委起草了《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49室,联系电话:0755-88127447(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exf@szjmxxw.gov.cn。

  附件:1.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