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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法制办 日期:2018-08-30 字号:[] 【内容纠错】

  为规范我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行为,提高物业出租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范风险,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财政委起草了《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为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向社会公开发布,征求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提出的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zcwzcc@szfb.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902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申报审批表

  3.《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