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7〕63号)、《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7〕9号),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市经贸信息委对外合作处收(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uyx@szjmxxw.gov.cn
附件: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