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我委工作实际,市规划国土委起草了《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8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501收,联系电话:83949177(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fgc@szpl.gov.cn
附件:1.《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