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根据《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市卫生计生委起草了《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7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卫生处(医改办)收,联系电话:88113911(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ngtd@szhfpc.gov.cn。
附件:1.《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