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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0-08-0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前海合作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我局组织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深港创新中心A栋303室,联系电话:36667310(邮编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htdfc@qh.sz.gov.cn。

  (三)通过传真方式提出意见。传真号码:0755-36667298。

  附件:

  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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