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3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9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88101729,传真时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附件:1.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