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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0-12-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做好承接国家、省授权和委托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实施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使相关土地管理权限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2020年12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509室收,联系电话:0755-83949591(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TGZC@pn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农用地转用审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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