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本市企业组团开拓国内市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以及《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等文件,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04室梁琳收,联系电话:88102011。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lianglin@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