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正式实施,试行期3年,该政策已于2020年7月到期。为做好政策衔接,我委牵头开展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的修订工作。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3室,联系电话:88128994、88125735(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邮件将修改意见发至邮箱shc@fgw.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