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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公司“违法”辞退 法律援助帮他讨公道

来源: 日期:2021-06-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同约定做一线员工,实际却是被派遣做了保安。这份工作一干就是好几年,却没想到因为和同事起争执,石先生被公司无情辞退。

  石先生从2013年就到光明工作了,他入职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约定是做一线员工,实际却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当保安,每月工资五千多元,这份工作一干就是好几年。石先生自己也没想到,因为有一次和同事有意见分歧而起了争执,他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却违法解决,让石先生自己主动离职。石先生很生气,想要向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协助开展证据收集 引导受援人合法维权

  2020年11月4日,石先生一脸愤怒地走进了光明街道法律援助办公室,在这里,他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潘曼琳讲述了自己的经历,道出了一肚子“苦水”。他表示,自己在外打工多年不容易,在工作中也没犯什么大错,不应该受到这种待遇。

  潘曼琳耐心倾听了石先生的诉说,并向石先生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石先生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配合法援工作人员的工作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随后,石先生向区法律服务中心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区法律服务中心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劳动争议仲裁代理方式的法律援助,并指派广东巨通律师事务所张瑞利律师承办本案。

  不仅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还拿到应有的赔偿

  据张瑞利律师介绍,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的劳动争议案件。后经过调查,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退回后以劳动者玩忽职守、影响恶劣,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对其所遭受的所谓重大损失进行充分举证,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随后,张律师协助石先生开展证据收集整理工作,起草仲裁申请书,以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25日,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石先生被拖欠的工资6962.88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8142.56元以及未休年假工资差额1967.81元,本案办结。石先生表示,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耐心体贴,让他感受到了“被尊重”和温暖,他心中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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