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决定保留3802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在此次通过复核的名单中,深圳市共有7个社区上榜。
司法部、民政部自2004年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来,共命名了8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司法部、民政部每两年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一次复核。
通报指出,在2021年度复核中,各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民政厅(局)在村(社区)自查和县、市司法局、民政局组织初核的基础上,按照要求的比例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在媒体公示。司法部、民政部对各地报送的初核建议名单进行了严格审核,并实地进行了抽查,将名单在司法部网站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经过认真审核,决定保留3802个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撤销126个不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本次广东省深圳市共有7个社区通过了复核,保留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分别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华社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社区、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社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