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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向社会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 日期:2020-06-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2020年2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二百零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决定》曾于2019年6月5日至7月7日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和自然资源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名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关注我市的政府立法工作,对您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我们都会认真对待并以适当方式向您反馈。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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