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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0-06-2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完善教育督导法制建设,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情况,市教育局组织对《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进行了修订,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草案)》并报送我局审查。经初步审查,我局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该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7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li@sf.sz.gov.cn。

  附件:1. 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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