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市水务局在总结四年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报我局审查。我局经与市水务局座谈沟通,修改形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4B,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xb@sf.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