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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3-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政策修订相关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等重大机遇,针对性解决目前《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及审核过程中各单位反馈的宝贵意见,我局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根据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及时对政策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条款。突出政策支持重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从而更好地结合坪山区产业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推动实体经济实现新一轮快速发展,推动东部中心建设全面提质提速,在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新征程中勇担新使命、创造新业绩。

  二、目标任务

  《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条款,突出政策支持重点,以针对性地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更好地结合坪山区产业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推动实体经济实现新一轮快速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依据最新文件调整原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表述

  2018年11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8〕84号)印发,明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原涉及的未来产业表述删除,未来产业的相关文件废止。结合坪山区产业发展实际,现将《实施细则》涉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表述作出相应调整,并删除未来产业的表述。

  (二)《实施细则》第二章“招商引资”修订内容解读

  1.为了与《若干措施》的表述一致,修改《实施细则》总部企业奖励的相关内容。

  2.原条款对新开设“全国连锁百强”企业分店的实际经营面积起点为500㎡,要求过于严苛,修订了相关内容。

  3.我区在建、已建的楼盘中商业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仅2家,原条款仅针对5万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将影响运营企业积极性,修订了相关内容。

  4.零售业品类众多涵盖生鲜、食品、药品等多种业态,原政策限于连锁超市,难以覆盖众多业态,也难以较短时间改变坪山区商业便利网点配套不足问题,修订了相关内容。

  5.“无人超市”、“无人便利店”等新业态具有项目施工时间短、可24h营业、品类较丰富等特点,极适合布局在我区小型工业园区、城中村等生活配套相对落后区域,以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新增了相关内容。

  6.目前,《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相关条款表述在征求意见阶段已修改。为与上级政策表述一致,修改了相关内容。

  (三)《实施细则》第三章“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修订内容解读

  1.总部企业奖励采用核准制,即企业符合列举条件通过审核即可申请此项资助,不需要申请认定,修订相关条款。

  2.对于已经属于深圳市总部企业新迁入我区的,可以提供到区级配套。但对于原注册地在坪山,发展多年后达到市总部企业标准的,无法提供区级配套。因此,增加政策条款,予以完善。

  3.为了提高对年产值首次超100亿元以上企业的积极性,本次修订将奖励额度从1000万元提高到1500万元。

  4.原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对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进行审核,与政策目的不符,修改相关内容。此外,基金规模的统计范围不明确,删除相关条款。

  (四)《实施细则》第四章“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修订内容解读

  1.根据《深圳市关于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参考深圳市及其他区的政策,修订我区技术改造项目政策。

  2.我区原条款关于“对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机器换人”的表述可操作性较差,需要上级部门认定,但是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途径,修订相关内容。

  3.我区原融资租赁表述内容限定于“机器换人”,本次修订放宽至技术改造项目。

  4.新增对“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承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务”奖励条款,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工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目前,我区政策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工业项目的资助按照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最高标准奖励,本次修订结合市级政策和区实际情况重点奖补。

  6.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助力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特新增资助纳入“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中央专项的政策条款。

  7.清洁生产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和客观要求,本次修订对清洁生产项目进行支持。

  8.“广东省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企业”称号是对我区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成果的肯定,对产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给予奖励。

  9.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可以促进资源优化整合与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了鼓励支持我区上市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对并购重组费用进行补贴。

  (五)《实施细则》第五章“完善产业服务配套”修订内容解读

  为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企业通过信贷融资扩大规模,提质增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特新增“鼓励企业通过信贷融资扩大规模”“支持银企对接,创新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政策条款。

  (六)《实施细则》第六章“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修订内容解读

  1.为推进区内重点产业招大商选优商,以及促进区内企业做大做强,调动大规模企业扎根坪山的积极性,增加对增速较高的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和500亿以上的企业的最高奖励额度,激发大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2.为进一步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坪山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及鼓励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新兴金融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区内企业,特扩大奖励对象范围。

  3.为了鼓励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做大做强,按照增长额度兼顾营业收入标准提高资助标准。

  4.为支持大型工业企业在坪山区设立独立销售公司,以及落实《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函〔2018〕392号),特新增资助“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独立销售公司”“坪山乐购节”的政策条款。

  四、涉及范围

  《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适用于区内符合该政策的企业、项目以及为坪山区企业提供服务的机构。

  五、注意事项

  年度资助或奖励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须提供获得资助或奖励之日起3年内不迁离坪山区的承诺书。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条款更加完善,实操性更强

  此次产业政策修订是为了及时落实国家、省、市政策,修改不合时宜条款,确保政策更加完善。如:《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相关条款表述在征求意见阶段已修改。2018年12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为落实新政策,并与深圳市政策表述一致,修改了相关内容。进一步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反馈的实操问题,如:我区原条款关于“对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机器换人”的表述可操作性较差,需要上级部门认定,但是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途径,本次修订了相关条款。

  (二)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兼顾供给侧

  此次产业政策修订进一步结合坪山区的特色和企业的需求,比如,由于区内连锁企业分店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面积较小,原条款门槛相对较高,基本难以有单位可获得资助,因此降低相应条款的申请门槛。同时,充分发挥政策的供给导向作用,着力解决战略性、长远性的问题,比如新增对上市企业并购重组的奖励等。

  (三)支持力度更大,重点更为突出

  此次产业政策修订根据我区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加大对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扶持力度,比如为了提高对年产值首次超100亿元以上企业的积极性,奖励额度从1000万元提高到1500万元。同时,进一步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技术改造,尤其是有利于推动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业技术进步的重大技术改造和工业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四)政策系统性更强,营商环境更优

  此次修订的《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与其他各项文件之间互为支撑,确保政策能够落地。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企业通过信贷融资扩大规模,提质增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新增“鼓励企业通过信贷融资扩大规模”“支持银企对接,创新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政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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