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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3-2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1年1月6日,我区出台《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21〕1号)(以下简称“区资金管理办法”),按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区财政局牵头制订《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推动我区文体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照“区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借鉴等《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吸收《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3 号(下称“原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成熟做法,形成了《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订过程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区财政局按“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并吸收“原资金管理办法”及前期政策中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发展实际,内部反复讨论,按照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要求,经向社会公众、11个街道、10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进行了吸收完善,未采纳的亦进行了解释说明,在此基础上,充分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核、集体研究决策程序。

  三、适用范围

  文件所称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符合“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支持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由我区财政预算安排,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四、主要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比照“区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制,同样设置了总则、部门职责等8个章节,文件承继了“区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每个章节的主题一一对应,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具体细化。共8章31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文件制订依据、资金性质,及“专项资金支持应突出政策导向、避免过于分散,实行年度资金总额控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目标明确、绩效优先、标准科学、管理规范、公正透明、厉行节约的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为部门职责,主要是与“区资金管理办法”相对应,并适当进行了细化。

  第三章对资金支持范围、对象和方式进行规范。对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罗列了“文体旅游相关人才引进培养”等九个类别;支持对象主要是对龙岗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相关项目实施主体、文体旅游人才,及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扶持对象,扶持方式主要为事后扶持。

  第四章预算管理,与“区资金管理办法”相对应。要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在编制年初预算前报送区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预算管理要求编报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其部门预算,明确专项资金结余年终统一收回财政等。

  第五章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进行规范。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支持条件,列明正向清单和反向清单,便于相关单位查看。并借鉴“原资金管理办法”成熟经验,明确审核方式为核准制、评审制,并只适用其中一种,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类审核方式进行细化,实施民主集中决策,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

  第六章强化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预算绩效目标偏离、无效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并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

  第七章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明确区审计、财政和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压实监督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并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在审核信息共享系统投入使用前,要求向存在类似扶持政策的其他资金主管部门发函征求意见,以避免对同一对象重复扶持。

  第八章为附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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