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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3-28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废止背景

  为完善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的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机制,规范“评审制”扶持项目操作流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2021年11月11日印发了《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深龙工信规〔2021〕2号,以下简称《细则》),自印发之日起10日之后实施,未注明有效期限。

  2022年9月19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工信规〔2022〕5 号)及《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工信规〔2022〕6号),其中技术改造扶持项目从原来的“评审制”改为“核准制”,取消了专家评审程序,前述《细则》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需予以废止。

  二、废止依据

  (一)《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工信规〔2022〕5 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工信规〔2022〕6号)

  三、废止后政策衔接

  目前,区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执行,为“核准制”。《细则》废止后,不影响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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