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方案
为便于我区社工机构、广大社工了解《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的有关内容,有利于及时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解读方案。
一、解读提纲
(一)解读对象
社工行业协会、社工机构、社工从业人员。
(二)解读方式
印发政策文件、召开座谈会等。《办法》发布实施后,区民政局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对《办法》进行解读。同时,将政策文件印发送至各社工机构,组织各社工机构进行专项政策解读座谈会。
(三)解读的背景材料
《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
(四)解读目的任务和基本要求
扩大政策知悉度,提高各社工机构、社工对《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五)解读工作安排及时间分配
印发的同时,即公布解读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在一个月内完成。
(六)解读的重点内容
1. 《办法》与《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的关系。
2. 《办法》适用的范围、对象。
(七)解读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作为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做好解读工作。
二、解读的形式
《办法》将采取印发政策文件、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组织行业协会、社工机构、社工代表进行专项政策解读培训。
三、解读途径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印发政策文件送至行业协会、社工机构,抓好解读发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解读时间
1. 解读材料原则上与《办法》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2. 其他解读工作安排原则上在《办法》发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必要性
2016年龙岗区出台“深龙社工英才计划”,支持社工人才发展,并制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文件,龙岗区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领域人才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跟踪管理。2021年龙岗区政府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金主管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管理执行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具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岗区民政局根据文件要求,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规〔2021〕1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立的主要制度、措施和做法
文件共8章26条,分为总则、管理职责及分工、资助方式、对象和范围、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和检查。
(一)总则
内容包括制定文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对象、遵循原则。民政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实行专款专用,遵循目标明确、绩效优先、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及分工
明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其他单位(个人)的职责。区民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执行,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申请专项资金设立、续期、调整和撤销,编制专项资金目录和预算,发布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信息,实行专项资金项目全周期管理,受理和审核具体项目申报,办理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申报单位(个人)应对申报事项的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负责,受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按约履责。
(三)资助方式、对象和范围
民政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在龙岗区以社会工作者身份全职从事社会服务、管理、研究的专业人才;在龙岗区民政局登记成立、以专业社会工作者(持证)为骨干并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民政专项资金适用范围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领域的相关项目,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激励项目。
(四)资金预算管理
区民政局按照要求编制预算报送区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当年难以支出或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由区财政局予以统筹调配,专项资金结余年终统一收回财政。
(五)项目管理
区民政局依据本办法编制配套实施细则、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申报单位(个人)应当符合本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申报指南(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涉及需要提交项目计划或者实施方案的,计划或方案切实可行,项目预期效益或绩效目标明确清晰、合理、可考核,申报单位(个人)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单位(个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采取公开发布公告、常年受理审批和集中受理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视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专项资金按“受理→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资助意见→公示→集体研究决策→拨付资金”的方式与流程予以资助。
(六)绩效管理
区民政局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优化调整扶持政策。
(七)监督和检查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明确申报单位(个人)、第三方机构、政府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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