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查询 > 规范性文件解读

《“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3-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起草《“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为提高市民学习“龙岗第一课”积极性,推动市民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提升“龙岗第一课”培训质量,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第一课”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办字〔2018〕34号)《龙岗区“龙岗第一课”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龙岗第一课”培训工作的通知》(深龙人通〔2020〕2号)及龙岗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所指奖励是指哪些奖励形式?

  本《办法》所称奖励是指话费奖励、购物券奖励(可购买部分龙岗区内优秀企业产品、龙岗扶贫产品、龙岗手信等实物产品)、实物奖励等。

  三、《办法》所指的奖励对象是哪些?

  获得“龙岗第一课”积分奖励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使用本人或家人信息注册的;

  (二)通过自主学习获得相应积分;

  (三)获得区级“学习标兵”奖励的,其积分排名在每个抽奖周期结束前应处于全区前10名;

  (四)获得区级“学习标兵”奖励的,不能再获得对应街道级“学习标兵”奖励;

  (五)获得街道级“学习标兵”奖励的,其积分排名在每个抽奖周期结束前应处于所注册街道前10名;因区级“学习标兵”不能再获得街道级“学习标兵”奖励,街道积分前10名如有区级“学习标兵”的,则依次递补;

  (六)通过随机抽奖获得奖励的,抽奖时可兑换积分不少于50积分;兑换后将即时扣除可兑换积分50分。

  四、市民如何获得积分?

  用户需以手机号码注册从而兑换抽奖机会或参与全区或街道排名,并按以下规则获得积分:

  (一)线下培训

  通过线下培训,获得“龙岗第一课”《通用知识》培训证书的用户可获得100积分(需关注“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公众号)。

  (二)线上培训(关注“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公众号)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积分

  1.登录 每日首次登录学习平台积5分;每日首次登录招聘求职模块积5分。

  2.考证 首次获得《通用知识》证书积100分(线下已获得证书的不重复积分),获得《工业企业》《交通安全》《建筑工程》《居家安全》《职业道德》《诚信体系》《防汛防台》《生态环境》《高空抛物》《防疫篇一、二》等证书分别积50分(包括后续上线的其他专业知识证书)。

  3.阅读文章 每阅读一篇文章积5分,每日积分上限15分,重复不积分。

  4.视频学习 观看精彩慕课内视频累计1分钟积2分,每日积分上限20分。观看“今日关注”内单个视频可积50分,每个视频限2次。

  5.答题 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5题,一组题答对3题及以上积5分,每日积分上限30分。

  6.分享 有效分享文章或视频1次积5分,每日积分上限10分。

  五、奖励标准是多少?

  本《办法》所称奖励按以下标准发放:

  “龙岗第一课”学习标兵奖励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奖励人数

  奖励办法

  合计金额

  1

  区级标兵

  10人

  300元/人

  3000元

  2

  街道级标兵

  10人/街道

  (总计110人)

  200元/人

  22000元

  合计

  120人

  /

  25000元

  “龙岗第一课”积分抽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话费价值

  数 量

  合计金额

  1

  30元

  5000个

  150000元

  2

  50元

  250个

  12500元

  3

  100元

  125个

  12500元

  合计

  5375个

  175000元

  备注:

  1.上述奖励数量及金额,均为单个抽奖周期内的数据。

  2.以上两项奖励即每个抽奖周期总金额为20万元。

  六、中奖用户如何获得奖励?

  (一)通过积分抽奖获得奖励的用户,系统将自动为其注册时所绑定手机号码充值话费;

  (二)获得学习标兵奖励的,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用户信息、注册时所绑定手机号码(以家人信息注册的,需额外出示相关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或证件,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在领奖期限内(标兵名单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到下列地点登记信息后领取奖励:

  奖励名称

  领取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区级学习标兵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6室

  刘扬舸

  0755-84862904

  平湖街道

  学习标兵

  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302室

  陈秀玲

  0755-85238841

  布吉街道

  学习标兵

  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布吉街道办929

  周红每

  0755-28538359

  吉华街道

  学习标兵

  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508

  李品杰

  0755-28259446

  坂田街道

  学习标兵

  环城南路5号坂田街道办事处1206

  张嘉丽

  0755-89608040

  南湾街道

  学习标兵

  南湾街道健民路47号南湾街道二办C-306

  胡珍

  0755-28706272

  横岗街道

  学习标兵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205

  林嘉丽

  0755-28628133

  园山街道

  学习标兵

  横坪公路288号园山街道办306A

  张怡

  0755-28389875

  龙岗街道

  学习标兵

  龙岗街道龙岗路2号龙岗会堂302办公室

  曾亮

  0755-84802081

  龙城街道

  学习标兵

  龙城街道沙园路98号龙城街道办事处1412

  李劲中

  0755-89332416

  宝龙街道

  学习标兵

  龙岗区冬青路与宝龙大道交界处宝龙街道3栋3407办公室

  吴丹妍

  0755-23255355

  坪地街道

  学习标兵

  坪地街道埔仔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306

  林小妮

  0755-84094513

  备注:获得区级“学习标兵”奖励的,不能再获得对应街道级“学习标兵”奖励;街道前10名如有区级“学习标兵”的,则依次递补; “学习标兵”奖励以每个抽奖周期所公布名单为准。

  七、获奖者有哪些情形的,《办法》可以取消中奖资格?

  有以下情形的,将取消中奖资格,涉及骗取奖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在领奖期限内未领奖的。

  (二)非正常观看视频并取得证书的。

  (三)通过第三方软件(平台)进行学习的。

  (四)利用系统漏洞及其他非法途径恶意套取积分或控制抽奖结果的。

  (五)拒不接受正常回访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八、用户有恶意套取积分行为的,《办法》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户利用非法途径恶意套取积分的,一经发现,该用户的积分将作清零处理,并将该用户列入黑名单(黑名单账户可以登录,但不得积分),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抽奖活动的资格,对其通过恶意套取积分进行抽奖获得的奖励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