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盐府规〔2017〕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此,区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问:《制度》出台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答:在法律依据方面,《办法》是在区政府2012年2月颁布《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深盐府[2012]7号)及《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盐府[2012]3号)办法及细则的基础上的修订完成,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深圳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盐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起草的,为规范政府物业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政府物业。
在现实需求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物业出现许多新的类型,新的模式,给政府物业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政府物业管理,健全有效管理机制,推进和规范我区政府物业管理工作。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一是强化管理职责。明确物业产权及物业实际使用人职责,强化各方责任意识。二是明确政府物业的管理原则,
政府物业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集中管理、单位规范使用的管理体制。规范了政府物业的管理和使用体制,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有效杜绝了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现象。三是强化政府物业的产权管理原则,落实政府物业进行统一接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模式,能有效维护政府物业的安全、完整以及高效运转。四是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问:如何保障《办法》的有效落实?
答:为有效落实《办法》,我单位修订形成了7个配套实施细则,即1个管理办法+7个实施细则。该模式既规范政府物业管理的总纲领,同时结合了我区政府物业现状的实际,强化了操作性。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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