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落实《宝安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深度参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宝安从产业大区向科技大区迈进,建设智创高地,让科技创新成为宝安的鲜明特质,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动力变革。结合宝安区实际,近期区科创局联合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共同编制了《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本次实施办法是以打造“智创高地”为目标,按照“精准”、“刚性”、“高效”三个核心思路,重点聚焦研发、产业链、空间,并结合广东省和深圳市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编制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十一个条款,前八个条款为核心条款,分别从公共创新平台、国高企业、创新载体、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科技创新服务、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质量等八个方面,全方位支持宝安区科技创新发展,第九、十、十一条为附则,规定了重复资助问题、政策有效期、解释权等事项。
四、涉及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宝安辖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操作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公司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想了解宝安区政府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补贴?
宝安区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2、入驻被认定为科技桃花源的园区企业可享受什么相关优惠政策?
对入驻区科技创新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区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三年内每年发行实际租金50%、最高分别为10万元、5万元的创业孵化类科技创新券;对入驻区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三年内每年发行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创新研发类科技创新券。
3、如何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答:联盟的组建单位包含10家以上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在宝安依法注册的龙头、创新型企业1家以上;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的大学、科研机构1家以上;提供科技服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法律咨询等机构可作为成员单位。需到区科技创新局主管部门备案。
4、同一企业有多个独立的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是否每个项目都可以申请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补贴?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同一企业可同时申请多个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配套补贴,资助标准是: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1000万元和省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补贴。
5、同一项目或事由可否享受多项扶持?
答:同一主体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和宝安区其他优惠或扶持政策。园区建设等同一事项,适用于本政策,同时又适用于其他扶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扶持。
6、公司积极响应并积极参加国家有关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行动,被列入了广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企业想知道宝安区政府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扶持?
答: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是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的深度结合,是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两化融合的核心就是信息化支撑,追求可持续发展模式。
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面,宝安区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30万元补贴;对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50万元补贴(已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30万元补贴的,追加补贴20万元);对获得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给予10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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