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招商引资新要求,助推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建设,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带动作用,提高产业供给体系质量,增强产业经济发展后劲,根据《宝安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宝安区投资推广署牵头起草了《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区委经济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按照区党代会、区两会要求,促进我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推动重大产业项目等与产业载体资源有效对接,结合宝安区产业发展实际,制订了《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出台《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更多总部企业、重大产业项目、独角兽企业、新兴产业项目、单项冠军企业、蹬羚企业、金融类企业、文化创意企业、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落户宝安。
三、主要内容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共14条。
第一条主要对我区产业发展具有关键引领作用的项目和企业,进行产业遴选,按需优先保障用地用房需求。
第二条主要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给予落户奖励,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深圳市工业百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产值进行奖励,最高5000万元。
第三条主要对新兴产业发展进行专项扶持,引进新兴高科技企业落户并经认定资格后,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企业落户宝安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主要对独角兽企业落户给予奖励。2018年3月23日,科技部火炬中心联合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在北京发布了《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及独角兽企业榜单(共164家)。宝安区紧紧围绕最新最紧迫的招引目标企业,了解独角兽存量企业相关情况,探索制订了该项政策,采取“一企一策”对独角兽企业进行精准扶持,推动独角兽企业落户宝安。
第六条主要对制造业单项冠军落户给予奖励。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6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了第一批名单,示范企业54家,培育企业50家;2017年12月14日,发布了第二批名单,示范企业71家,培育企业20家,单项冠军产品35个。为加大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落户奖励扶持,制订该政策。
第七条主要对瞪羚企业落户给予奖励。瞪羚企业属于优商、好商,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进入高成长期的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特征。
第八条主要对金融业项目落户进行奖励。该条举措旨在补足宝安区金融业薄弱板块,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落户宝安,做强做大金融产业。
第九条主要对文化创意企业落户进行奖励。为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对国家文化企业30强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目录企业、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百10强企业,或内设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文化创意企业落户宝安区。给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主要对经市认定的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企业进行奖励。主要对获得市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奖励的企业落户宝安区进行追加奖励,奖励比例为市奖励额的50%,金额为150万元。
第十一条说明了对优质企业回迁进行奖励。对在区外注册,但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二条鼓励全区各类园区承接项目落户,掀起全民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格局,目的是调动园区承接重大产业项目的积极性,推动重大产业项目与载体的高效对接。园区每承接一个与市、区政府签约的新引进重大项目,或园区自主招引区外企业,单个企业对地方财力年度贡献按比例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主要对项目落户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行说明。
第十四条主要说明《办法》的适用范围、解释机关,有效期等。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落户奖励和园区招商奖励对象适用于在宝安区辖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操作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执行标准
《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对于落户奖励和园区招商奖励等具体要求,将严格按各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执行。
六、常见问题
(一)问:什么时候可以申报奖励资助?
答:有关政策的业务主管部门将按照规定在宝安政府在线等媒体上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需要申请相关资金资助的企业可登录网站定期关注有关动态,并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申报。
(二)问:落户宝安的企业,如何界定?
答:落户宝安的企业,必须是在宝安区辖区(不含光明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问:独角兽企业是以什么名单为准呢?
答:独角兽企业是以入选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的独角兽企业、超级独角兽企业为准。
(四)瞪羚企业是以什么名单为准呢?
答:瞪羚企业是以入选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年度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的瞪羚企业为准。
七、名词解释
(一)独角兽企业
独角兽企业是投资界对于10亿美元以上估值,创办时间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公司的称谓,其中超过100亿美元的企业被称为超级独角兽。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了第一批名单,示范企业54家,培育企业50家;2017年12月14日,发布了第二批名单,示范企业71家,培育企业20家,单项冠军产品35个。相关认定以公布名单为准。
(三)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属于优商、好商,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进入高成长期的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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