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南山人才发展生态,推动南山区重点产业和科研机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我局在深入调研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南府规〔2024〕2号)及《南山区人才工作发展扶持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二、修订总体情况
原《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共有6个章节,条款20条,本次修订条款18条,新增3个章节,修订后《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共九章节26条。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优化整体框架结构。因政策变化,修订后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在章节中进行了细分,新增了“实训人才落户支持”“优秀实训基地评选与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与审批”三个章节。(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二)扩大实训基地建设规模。一是聚焦南山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人才储备需求,扩大实训基地范围至数字经济、新能源、生物医药、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行业企业,并针对重点产业的中小微企业择优挂牌;二是将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经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执业机构纳入实训基地建设单位(第一章第三条);三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技能人才结构,将资助实训学生的学历范围由之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大专生每人每月1000元(第四章第十二条)。
(三)新增实训人才落户生活补贴。鼓励实训人才留在南山、扎根南山创新发展,增设实训人才落户支持。对留用实训基地的优秀人才,工作满一年且引进入户深圳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第五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将实训基地实习学生录用比例从30%提升到50%,鼓励企业提升实训学生录用率,满足企业自身基础型人才储备需求,解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社会面就业形势向好。(第四章第十三条)
(五)加大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扶持力度。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受资助实训学生的录用率由普通企业的50%放宽到30%。(第四章第十三条)
(六)提升实训补贴资金效益。明确实训基地单位上年度在南山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通过设定产值/营收最低限额,择优扶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引导企业自主培养新兴产业基础人才,助力产业链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第四章第十三条)
(七)强化优秀实训基地模范引领作用。鼓励实训基地规范管理,重视人才自主培养,组织开展优秀实训基地评选和奖励,对获评优秀实训基地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第六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八)延伸实训人才管理和服务。实施实训学生个人信息报备管理制度。将实训学生个人信息上报环节前置,便于“实习补贴支持”“实训人才落户支持”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实时掌握区内重点行业实习人员流动状态,减轻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信息统筹的工作量,为区内开展人才活动或政策实施提供数据抓手。(第三章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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