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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扶持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7-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大鹏新区旅游高质量发展奋进年”的工作部署,加强旅游住宿业招商引资、提升市场主体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动酒店升级扩容、推动民宿规范提质,鼓励住宿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新区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为满足游客品质化、高端化的旅游需求,提高大鹏新区旅游竞争力。当前新区的旅游住宿业跟云南、丽江等热门旅游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如高端住宿产品少、品牌影响力弱、周边配套较少等。

  二、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关于促进乡村酒店(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

  2.《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为16条、27款,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具体举措及相关解释三个方面。

  (一)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认真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促进大鹏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旅游住宿业规范化、品质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提升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制定本措施。

  (二)第二条第十条分别围绕旅游住宿企业纳统、招商引资、改造升级、连锁发展、争先创优、打造民宿集群、推广营销、行业发展、服务保障等九个方面提供支持措施。

  1.在旅游住宿企业升规纳统方面,对新纳统的规模以上的旅游住宿企业,首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纳统次年实现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第三年营业额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更多潜在的旅游住宿企业升规纳统、做大做强。

  2.在招商引资方面,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新建国际、国内知名高端品牌酒店,鼓励酒店业主对酒店整体改造升级并新引入国际、国内知名高端酒店品牌,增强对头部高端酒店的吸引力,推动更多高端酒店落地新区。对以土地出让方式在新区投资建设国际、国内知名高端品牌酒店的,最高给予3000万元扶持;对营业额达到1.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住宿企业,分别给予业主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在改造升级方面,结合酒店和民宿的现实情况,酒店装修改造升级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民宿则按照实际投资额度分档奖励,鼓励纳统旅游住宿业迭代升级,为游客提供更多特色化、主题化、综合性的精品旅游住宿产品。新区酒店装修、改造升级投入达50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区民宿装修、改造升级投入达300万元以上,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含)-500万元之间,给予一次性20万元扶持;500万(含)-800万元之间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扶持;8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扶持。

  4.在连锁发展方面,推动民宿企业从数量增长向品质提升转变,鼓励民宿企业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新区品牌民宿企业以连锁化经营方式,对现有存量民宿主体进行升级改造和品质提升,每升级改造1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在争先创优方面,鼓励酒店企业争创四、五星级旅游饭店,鼓励民宿积极参加国家甲、乙、丙级民宿评定,发挥示范标杆作用,促进新区旅游住宿业品质提升和规范化管理。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酒店,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民宿,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6.在集聚发展方面,打造高品质的特色民宿集群,鼓励民宿集聚区内的公共管理运营公司加大软硬件投入,支持投资建设主题酒吧、特色餐厅、精品咖啡、非遗文创等重点关联业态,丰富民宿集聚区的服务供给,提升游客体验。对在民宿集聚区内新开主题酒吧、特色餐厅、精品咖啡、非遗文创、书吧等关联业态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扶持;对在民宿集聚区内投入资金提升片区软硬件设施的公共管理运营公司,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

  7.在推广营销方面,鼓励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区旅游形象和住宿企业产品。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以及境外旅游交易会,鼓励企业举办具有吸引游客、促进住宿消费作用的特色旅游文化活动,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知名新媒体、室外广告等途径开展宣传,不断提升新区旅游知名度,为新区旅游引流。对参加各类交易会、博览会,举办特色旅游文化活动的住宿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扶持。

  8.在行业发展方面,鼓励支持旅游住宿业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行业自律,搭建旅游住宿经营业主学习、交流、合作与发展的平台,凝聚行业力量,实现行业规范运营。

  9.在服务保障方面,成立片区(景区)风貌委员会,支持住宿业改造升级,鼓励酒店、民宿企业长期投资,加强片区整治提升和特色风貌塑造。按照有利于促进片区(景区)环境美化、品质提升、功能完善的原则,对新区住宿业实行审慎包容监管,优化提升新区旅游住宿业发展环境。

  (三)第十一条十六条对措施前文内容进行解释说明。特别强调,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符合本措施同时又符合大鹏新区其他支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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