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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8-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起草背景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生力军。党中央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工作,2022年4月,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提出要深入推进“规做精”,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激发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活力。2022年9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意见,全方位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总结的基础上,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预期目标

  目前,深圳市中小企业活跃度居全国之最,我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应当加强政策支持,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集中资源加大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构建起小巨人企业引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撑的优质中小企业发展体系。

  三、政策内容

  《若干措施》共十五条。

  第一条是制定依据,主要明确制定背景。

  第二条是扶持对象,明确本措施扶持对象。

  第三条到第九条为措施主体部分,对具体扶持条件和标准进行规定。

  第三条是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各梯度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认定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按省、市级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最高200万元。

  第四条是支持企业平稳发展壮大。对在龙华区纳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年份前2年生产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平均增长率超过15%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五条是强化多层次产业空间保障。针对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保障其空间需求;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优先保障用房需求。

  第六条是给予租金支持。对纳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龙华区租赁自用办公、生产用房(不含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其中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生产用房补贴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每年最高300万元,不超过3年。

  第七条是建立动态培育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服务体系,由属地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常态化走访,一对一精准服务。

  第八条是强化产业链协作,依托“i深圳”及“i龙华”APP,“龙华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公众号“供需对接”等服务对接平台,支持引导区内优质中小企业发布需求。

  第九条是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公益性相关机构、平台,为区内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

  第十条到第十五条,主要明确了具体含义、适用范围、拨付原则、政策期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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