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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4-09-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规模领先、创新引领的产业生态体系,根据《龙华区创建数字能源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2022-2025年)》《龙华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结合龙华实际,制定本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五方面内容,分别是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拓展技术应用场景以及附则,共形成18条扶持措施。

  (一)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若干措施》重点支持整车制造、数字能源、智能电网、智能光伏、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领域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包括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支持举办重大活动、支持参加境内外展会、加强重点企业招引五方面扶持内容。

  一是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存量企业增资扩产,创造更多经济效益,本条款按区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同时,对年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新能源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鼓励企业集聚发展,提升龙华新能源产业竞争力,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奖励。

  三是支持举办重大活动,我区在2023年举办了首届全球车网互动(V2G)高峰论坛暨产业联盟成立发布仪式,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为持续扩大龙华新能源产业影响力,拟继续举办车网互动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建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新能源重点领域高端论坛、峰会、展会等重大活动,按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四是支持参加境内外展会,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知名度,拓展市场,增加市场份额。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按照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政策,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资助。

  五是加强重点企业招引,吸引更多优质新能源龙头企业落户龙华,本条款按区招商引资、总部经济现有政策给予支持。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包括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布局高水平创新载体、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五方面扶持内容。

  一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化创新要素的吸引力,鼓励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加大融合力度,本条款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布局高水平创新载体,科技创新载体是实现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平台,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各类创新载体,打造新能源产业科创高地,本条款并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三是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共同营造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良好创新生态,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新能源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本条款按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相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支持。

  五是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承接力。鼓励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龙华区开展产业化,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对获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资助的新能源领域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

  (四)拓展技术应用场景。包括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加快虚拟电厂建设、提升车网互动水平、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拓宽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等八方面扶持内容。

  一是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我区正加大新型储能产业的培育力度,此条款可助力我区打造深圳市储能产业核心承载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储能产业创新中心。建议对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新型储能示范的推广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二是加快虚拟电厂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对电力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建设虚拟电厂可提升电源调峰能力,有效解决电力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建议对已并网投运且获区级认定的资源聚合平台,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支持深圳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在龙华区落地开展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三是提升车网互动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要推动将智能充放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范畴,此条款对提升车网互动基础设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对纳入国家试点示范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资助的车网互动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资助。支持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的车网双向互动项目建设,按车网互动充电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桩最高不超过8000元。

  四是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该条款可提高能源服务的积极性,有效提升辖区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建议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多领域技术,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对实际建设投入5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0%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五是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该条款鼓励薄膜光伏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并推动我区智能光伏产业加快发展。建议对获市级资助,在龙华区内投资建成并已并网计量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最高不超过0.2元/千瓦时的支持,最高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六是拓宽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该条款鼓励氢能加大在数据中心、工商业园区等领域示范应用,对推动我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对获市级及以上资助的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按照市级运营补贴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

  七是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该条款有助力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有利于企业加快新能源转型升级。建议鼓励低碳认证、碳足迹评价等碳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对为区内上市企业、百强企业、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排放单位等提供碳管理服务的企业,按服务企业数量、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十八)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要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期也明确要抓紧开展资环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加快开展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项目。该条款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对推动新能源汽车领域循环利用具有重要作用,建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

  (五)附则。包括政策解释部门、实施时间、有效期等事项。

  四、资金测算

  经测算,《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后,年扶持项目约44个,预算资金约5470万元,其中约22个项目为新增项目,预计新增预算资金约2370万元,剩余22个项目在其他专项资金中已统筹,年度预算资金约3100万元。

  五、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一)积极落实“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出台《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龙华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具体措施。本若干措施聚焦整车制造、数字能源、智能电网、智能光伏、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在绿色低碳新产品、新技术方面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生产制造,拓展市场应用,推动我区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二)积极响应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要求。202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等重要能源领域文件,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我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本若干措施主动适应当前发展形势,支持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以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为龙华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

  (三)积极响应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提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若干措施明确了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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