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2023年11月,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3〕6号),提出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投资、稳增长”的工作部署,有效应对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式,持续提升我区工业技术投资规模和质量,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并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龙华区关于新形势下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编制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新一轮工业技改提级行动。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二十条。
第一条到第三条是总则,明确制定依据,扶持原则及本措施扶持对象。
第四条是鼓励企业加大技术设备升级改造,对不同技术改造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给予分档资助。对总投资额在150万元—1亿元之间的技术改造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额给予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2000万元。对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4000万元。
第五条是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企业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流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类别并获得市级资助的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1500万元。
第六条是推动制造业优质项目落地,支持企业购置设备投资新建生产线,对企业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类别且新建生产线设备购置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额1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
第七条是鼓励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提速提效,支持全区建设类工业投资项目扩大生产投资规模,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类别并获得市级资助的建设类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25%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第八条是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创新能力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获得资助后认定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第九条是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对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类别,首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等称号的制造业企业,区级财政资金分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获得更高等次荣誉的按差额给予奖励。
第十条是积极引导企业绿色化改造,对实现年节能量5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15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按照按照市级相关政策享受资助享受资助。
第十一条是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空间保障,对年产值超过2亿元且增长率达15%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区内租赁厂房且全年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类别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其租赁自用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租金支持,单个企业资助面积最高10000平方米,累计最多可享受36个月的资助。
第十二是加大技改项目融资支持力,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按照市场主导、银行让利、政府贴息、风险共担的原则,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融资支持,形成“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政府补贴+风险补偿”的技改融资支持的组合拳,同时加大对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贴息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力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支持。
第十三条到第二十条,主要明确了项目管理、技术改造新理念、组织领导、适用范围、资助管理、具体含义、政策期限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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