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科学城和凤凰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以下简称《管理清单》)是根据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相关技术规范,在光明科学城和凤凰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社会公众意见、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专家咨询和评审等会议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管理清单》。现针对《管理清单》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0-2025年)》,完善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改革方案》任务要求,实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定环境管理清单是深圳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的重要举措,对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组织编制了《管理清单》,以此推动光明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领域的精细化管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改革方案》《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单元划定指南(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改革方案》等上位政策,以及《光明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等管理制度为依据。
三、政策制定的意义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上位政策要求。有利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0-2025年)》《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改革方案》等上位政策导向和要求。
(二)助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锚定区域发展定位,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企业从现状行业向规划主导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工作,实施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区域内先进制造业园区将近零碳排放作为规划发展目标,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城市为人民的人民城市理念,聚焦城市环境问题,重点在噪音、餐饮油烟、异味扰民等热点问题,提出管控条款。区域山水林田湖草齐全,自然资源较为丰富,通过打通生物通道断点,扩展本土生物生存空间以及治理外来入侵性物种等条款,保护生物多样性,打造人与自然和谐高地。
四、政策主要内容
本《管理清单》共分为总体情况、单元划分、环境管理要求三个部分,环境管理要求为管理清单的核心,分为单元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单元管理要求
主要从产业引入和功能布局方面管控,分为上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产业引入、功能布局、污染排放管控、生态保护要求五个管理维度。
(二)行业管理要求
通过统计分析评价区域现状产业类别,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编制了电子行业、医药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等13个行业管理要求,对少量不能覆盖的企业或情形,编制了其它污染影响类、生态影响类2个通用行业管理要求,合计15个行业管理要求。行业管理要求主要管控污染物排放,分为原料辅料、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管控四个维度。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新落地各单元的企业既要满足行业管理要求,也要满足所在单元的单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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