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产业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典范城区,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础设施与配套保障支持、应用场景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附则,总共10条支持措施,具体如下:
(一)总则
明确政策制定的宗旨。
(二)基础设施与配套保障支持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起降点认证及备案、展销中心建设3条支持内容。围绕福田区当前直升机起降点多而无序,无人机起降点少且单一,通导监、反制等配套设施未成体系,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尚未引入、低空展销平台急需建设等主要问题,分措施予以支持。在设施体系的总体建设方面,以对福田区的贡献为指导原则,制定“一原则,全方位”资助标准。在起降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方面,支持企业向民航中南管理局推动备案,并对申请难度较大的A类机场备案予以较大力度支持。在展销平台方面,支持发挥商贸业基础优势,打造品牌化、集中式展销中心。
(三)应用场景支持
包括城市空中交通场景、低空物流应用2条支持内容。围绕当前福田区空中交通产品、低空物流应用不够丰富等问题,对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应用提供场景探索支持。在城市空中交通方面,按境内、观光等运行场景对应调整支持力度。在低空物流应用方面,由于境内小型无人机物流航线场景相对成熟,提供不过多落后于其他区的支持力度;中大型无人机物流应用较符合当前福田区整治地面货运物流的发展需要,给予高于其他辖区支持力度。
(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
包括产业发展、低空经济专业楼宇、低空经济标准制定3条支持内容。通过专业楼宇构建、投融资环境优化等改善措施,进一步完善福田低空经济产业生态。
(五)附则
包括2条内容。明确限制和除外情形,企业可享受的招商引资、人才、产业空间等通用支持以及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措施》有什么特点?
《措施》坚持上下衔接、彰显特色、问题导向等基本原则,全力支持深圳市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构建、典型飞行应用场景的支持力度。
(一)上下衔接。
与《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衔接,将低空经济纳入我区现行政策覆盖范围。
(二)彰显特色。
与各区差异互补,依托福田毗邻香港特色以及商业活动发达、金融产业集聚优势,鼓励低空跨境应用、商贸展销活动、低空金融业务在福田开展,擦亮福田低空名片,支撑巩固低空经济总部及研发基地定位。
(三)问题导向。
从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应用、展销中心、专业楼宇建设等方面,多点发力培育产业生态。针对当前低空设施体系不完善、低空设施建设不规范、跨境特色应用不突出等问题,重点发力,精准破局。
本办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82998857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