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相关扶持政策,规范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一、背景目标
2024年8月,光明区出台《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四个方面提出16条支持举措,对相关企业、项目进行资金扶持,积极推进新能源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应用场景创新,促进产业聚集度进一步提升。为保障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操作规程》,旨在明确《若干措施》扶持程序、方式、标准及扶持项目管理评价等相关要求,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制定依据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4号)、《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三、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共七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操作规程的依据、资金来源、资助方式和管理原则等。
第二章支持对象、方式、标准和项目申报条件,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各扶持方向的支持对象、资助方式、对应资助标准及项目申报条件等。
第三章项目申报,共两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的流程和申报原则等。
第四章项目审核,共两条。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受理和核准类、评审类项目对应审核流程等。
第五章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共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不予资助情形及区相关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在开展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中的责任和义务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三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三方机构、申请单位和区相关主管部门的行为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处理方式等。
第七章附则,共两条。主要说明操作规程所称相关名词和项目的界定范围、操作规程解释权及执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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