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提高政策精准性,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现作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废止的背景与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7年实施以来已超5年,期间我市陆续出台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一系列政策。《实施办法》部分内容在新制定或者修改后的法律法规中有更为完备的规定,同时由于《实施办法》出台时间较早,对上位法的细化规定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已无法全面指导我区实际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应废止《实施办法》。
二、废止后的相关政策衔接与风险研判
《实施办法》废止后,我区城市更新工作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操作规则》等规定执行,不会造成管理的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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