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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龙华区融创智汇大厦 时尚慧谷及宝能科技园(三期)入驻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5-03-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做好政策衔接,根据文件要求,结合龙华区实际,现废止《龙华区融创智汇大厦 时尚慧谷及宝能科技园(三期)入驻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2〕7号,以下简称《入驻管理办法》),有关解读如下:

  一、废止的背景与必要性

  (一)推进落实《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创新型产业用房规范管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方案由牵头单位在本办法的指导下,结合各处创新型产业用房产业定位、建筑面积以及区产业主管部门意见拟定,提请区多层次产业空间保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为落实《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我区正加快提请审定《龙华区汇德大厦融创智汇大厦 时尚慧谷 宝能科技园(三期)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管理工作方案》),且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以及上级机关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必要按程序废止《入驻管理办法》。

  (二)加强产业空间招商的现实需要。一是融创智汇大厦、时尚慧谷、宝能科技园(三期)入驻对象为总部企业、数字经济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其他优质企业或机构,楼宇定位与产业发展导向仍需进一步优化。二是结合近年来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招商实际情况来看,《入驻管理办法》在入驻对象、入驻程序、租金动态管理、房屋编码使用、联合申请等方面亟需优化调整或新增规定。

  (三)优化产业用房管理的必然要求。汇德大厦、汇隆商务中心、红山 6979、北站壹号、数字创新中心、融创智汇大厦、宝能科技园(三期)等创新型产业用房先后投入使用,并分别出台各处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管理办法。在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管理过程中,各处创新型产业用房由于独立的管理办法规定而不能打通产业空间共享,因此有必要建立“1+N”管理体系,即“1”个《管理办法》和“N”个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方案。现正提请审定《管理工作方案》,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需加快推进《入驻管理办法》废止工作。

  二、文件废止后相关政策的衔接说明

  根据《管理工作方案》第十条“本管理工作方案实施之日前(含当日)已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承诺产出规模(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额)、经济贡献等具体数据按原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约定内容执行。本工作方案实施之日起(含当日),已受理且尚未完成全流程审批环节的,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和入驻申请单位双方协商,可按本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或原政策要求执行”的规定,待《管理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后,融创智汇大厦、时尚慧谷、宝能科技园(三期)的管理事项将按《管理办法》《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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