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止的背景与依据
2022年6月,为规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经区政府八届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罗湖区出台了《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府规〔2022〕4号)(下称“《管理办法》”),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国统一大市场等相关要求,《管理办法》已不适应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需要,应废止《管理办法》。
二、废止后的相关政策衔接
为确保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罗湖区已启动产业政策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废止后,将尽快出台新版管理办法及新版政策,各单位将按照修订后的各项政策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