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光明区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发展,提升运营管理服务专业化、精准化水平,我局于2022年9月印发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深光人规〔2022〕1号),并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废止,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在创业实体范围、带动就业人数、创业孵化成效等方面与《深圳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4号)的要求不符,故决定废止《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后续我局将根据市级政策,加强对区级孵化基地和在孵产业园区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光明区产业园区的孵化水平和服务质量,适时根据基地发展水平研究出台相关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