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查询 > 规范性文件解读

文字解读┃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5-09-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编制背景

  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2015年《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提出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市审计部门出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意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验收。2018年1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规〔2018〕2号),明确项目验收分级管理机制、参与主体、主要内容、验收程序等相关内容。2022年,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宝规〔2022〕2号),提出“区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选择有代表性的区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总验收”。

  上述法律法规文件均对政府投资验收的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为实现与深圳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的有序衔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有必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

  二、目标任务

  通过出台《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制度,指导项目单位、建设单位有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并督促其进一步优化改进全流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三、编制思路

  一是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为有效落实《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市级办法》)的工作要求,《办法》基本延续了《市级办法》在适用范围、验收依据、主要内容、评定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市、区评价思路和准则一致,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的规范与统一。

  二是以点带面提升管理效能。根据《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区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选择有代表性的区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总验收以及后评价”,《办法》明确规定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定期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应从建设条件复杂、运营模式创新、对社会稳定性影响大等十类项目中选择。

  三是明确验收工作程序。《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要求项目单位牵头会同建设、运营、使用等单位开展项目验收,明确历史项目的适用规则,确保新规执行衔接有序,同时强调以书面通知、审计介入、区政府报告制度等手段压实整改责任,深化验收工作成果应用。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二条。

  第一至六条: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项目验收、工程验收和项目单位、建设单位的定义,各单位的主要职责等。

  第七至九条:明确项目验收工作依据和工作程序,由区发展改革部门每年度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计划,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至十六条:明确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包括提交材料、工作时限、主要内容、评定方法、评价标准、工作程序以及整改要求等。

  第十七至十九条:规定区发展改革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有关处理措施,并明确项目验收经费保障。

  第二十至二十二条:对办法的适用时限范围、解释权、实施日期等进行说明。

  政策咨询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人民政府办公楼8楼846办公室

  0755-88177372

  我要咨询政策

  相关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发改规〔2025〕1号)

  中国政府网 广东省政府网 深圳政府在线 |

  区党委群团

  区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部门

  区直属事业单位

  驻区单位

  关于我们· 版权保护· 网站地图· 执法监督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