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制订依据
(一)《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
(三)《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深府办〔2014〕16号)
二、废止理由
2021年7月6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为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结合管理实际,决定废止该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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