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深宝沙街规〔2020〕2号 | 发布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
签发日期 | 2020-12-14 | 实施日期 | 2020-12-14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法制办《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深法制函〔2018〕1345号)的要求,沙井街道办事处在2010年全面清理沙井街道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决定保留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以沙井街道党工委或沙井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梳理,现将5件有效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有效沙井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沙井街道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入围和定标工作指引》(深宝沙街〔2018〕65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自动失效;第二类是《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宣布失效、废止一批沙井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宝沙规〔2020〕1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具体目录如下:
一、第一类有效沙井街道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一)《沙井街道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入围和定标工作指引》(深宝沙街〔2018〕65号)
(二)《沙井街道企业诉求办理暂行办法》(深宝沙街〔2018〕69号)
(三)《沙井街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深宝沙街规〔2019〕1号)
二、第二类有效的沙井街道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宣布失效、废止一批沙井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宝沙街规〔2019〕2号)
(二)《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宣布失效、废止一批沙井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宝沙街规〔2020〕1号)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