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深福金规〔2023〕3号 | 发布机关 |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
签发日期 | 2023-05-18 | 实施日期 | 2023-05-29 |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机构卓越发展奖励试点办法》已由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统一提请区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特此通知。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5月18日
深圳市福田区金融机构卓越发展奖励试点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树立行业标杆引领作用,吸引、激励、留住金融人才,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管理有序规范、发展成果显著、品牌效应及总部示范作用突出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
第三条 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进行支持,支持金额可用于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经营发展或对在创新驱动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高管团队和核心人才等进行支持。
第四条 本办法实行自愿申请制,申请并获得支持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应签订监管协议并遵守承诺。同类项目已获得同类产业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进行支持。
第五条 本办法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区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29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原《福田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金融业系列产业资金政策的通知》(福金〔2022〕25号)废止。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负责制订每年度的相关操作指引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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