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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福田区新型产业人才“三个一”居住服务“福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4-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深福建规〔2025〕 1号 发布机关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签发日期 2025-03-31 实施日期 2025-04-15

各相关单位:

  《福田区新型产业人才“三个一”居住服务“福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福田区新型产业人才“三个一”居住服务“福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快构建高品质、多元化的居住服务保障体系,推行“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三个一”居住服务供应机制,为福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配套支撑,打造全球营商环境高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支持对象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三个一”居住服务管理运营机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从事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等经营范围。

  (三)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三个一”住房适配软装家具及运营管理配套服务。

  第二条 运营支持

  对积极推动产业人才集聚,促进“三个一”人才服务工程建设的运营机构,根据运营机构公共服务配套投入、环境升级改造、管理规模等综合情况,按照单个运营机构或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50万元/年支持,最高支持五年。

  第三条  运营模式

  构建“政府补一点、运营机构让一点、个人拿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四个一点”居住服务运营管理模式,个人承担租赁费用;提倡企业出一点,具体由企业与人才协商;政府提供运营支持;运营机构让利提供管家服务和公共配套设施,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市、区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支持的项目,报区政府相关会议另行研究。

  第四条  部门职责

  区委组织部做好产业人才居住服务政策与人才政策的衔接。

  区人才工作局负责不在区产业部门认定范围内的其他人才住房需求统计,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运营支持项目的产业资金预算、审批、监管等,产业资金从“三个一”居住服务政策分项列支;负责“三个一”房源清单库整理。

  区产业部门负责统计企业承租“三个一”房源数量,梳理企业名录、企业资格及人才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三个一”居住服务资金保障。

  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三个一”居住服务政策项目的受理、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等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对产业人才居住服务实施工作的全程监督。

  第五条  申请办理

  “三个一”居住服务运营机构应直接对产业资金支持提出申请,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如实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

  第六条  审批程序

  构建“整合资源、精简审批、标准服务”的管理模式,涉及产业资金支持项目由区住房建设局采取简易程序办理。对福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特大、关键、紧缺”项目,由区住房建设局汇总各部门意见,提出具体支持方案,提请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

  第七条  监督管理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三个一”居住服务涉及产业资金的监督管理,具体按照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有权对产业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区住房建设局应当会同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认真处理相关投诉,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运营机构所服务的对象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相关人才。

  (二)本办法资金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作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同一企业(机构)不得就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区其他政策项目支持。

  (三)本办法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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