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深光府规〔2026〕6号 | 发布机关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
| 签发日期 | 2026-05-14 | 实施日期 | 2026-05-16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 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3号)等4个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2026年5月16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5号)
2.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4〕2号)
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 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4〕3号)
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旧工业区综合提升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府规〔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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