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查询 > 区级规范性文件 > 龙岗区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

深龙府办规〔2026〕2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3-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深龙府办规〔2026〕2号 发布机关 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日期 2026-02-26 实施日期 2021-03-02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深龙府办规〔2021〕1 号)有效期延长5年至2031年3月1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