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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990年-2018年)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0-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罗府办规〔2019〕4号 发布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日期 2019-10-30 实施日期 2019-10-30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要求,区政府对1990年罗湖设立行政区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114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宣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罗府〔2007〕10号)等1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见附件1。

  二、废止《关于严格果场、农牧场报批手续的通知》(罗府〔1992〕63号)等5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三、修改《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罗府〔1997〕36号)等3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3。

  四、保留13件规范性文件,具体分为3类,目录见附件4。

  (一)以下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

  1.关于停止执行1990年至1999年区政府发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罗府〔2003〕12号)

  2.关于公布深圳市罗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罗办〔2012〕18号)

  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罗湖区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罗府办规〔2017〕10号)

  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罗府办规〔2018〕11号)

  (二)以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延至2024年10月30日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罗湖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11〕43号)

  2.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14〕4号)

  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办规〔2016〕6号)

  (三)以下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1.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规〔2018〕6号)

  2.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办规〔2018〕3号)

  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办规〔2018〕5号)

  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罗府办规〔2018〕8号)

  5.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办规〔2018〕10号)

  6.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罗府函〔2018〕276号)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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