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规范性文件查询 > 区级规范性文件 > 南山区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区政府
来源: 日期:2024-03-19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的要求,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深南府规〔2021〕2号),本通知自2024年2月29日起施行。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