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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3-1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深南府规〔2024〕1号 发布机关 南山区人民政府
签发日期 2024-02-29 实施日期 2024-02-29

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的要求,做好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深南府规〔2021〕2号),本通知自2024年2月29日起施行。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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