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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湾区智联试验场测试费用资助政策(试行)》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5-2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深坪发改规〔2025〕2号 发布机关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签发日期 2025-05-20 实施日期 2025-06-06

各有关单位:

  《湾区智联试验场测试费用资助政策(试行)》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湾区智联试验场测试费用资助政策(试行)

  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9号),结合坪山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补贴对象

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开展测试的整车、零部件等企业和机构。

  二、补贴方案

  根据测试费用阶梯给予单个主体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金额和比例如下:

  1.测试费用≤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测试费用35%的补助;

  2.1000万元<测试费用≤2000万元的部分,给予测试费用25%的补助;

  3.测试费用>2000万元的部分,给予测试费用15%的补助。

  三、附则

  1.测试费用以申报年度的测试服务合同或协议实际支付金额所开具发票为准。

  2.申报主体应为在坪山区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构。

  3.本政策年度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4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年度拟资助金额超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按资助项目占比进行等比例核减。

  4.资助政策的受理和审核参照《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有效期及解释权。本措施自2025年6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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