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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

来源: 日期:2017-05-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文 号 深府〔2017〕49号 发布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
签发日期 2017-05-30 实施日期 2017-05-3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和《深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深发〔2016〕5号),结合深圳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下同)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培育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批示精神,主动应对“工业4.0”的时代挑战,切实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结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世界一流,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探索“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打造职业教育世界品牌,构建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及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深圳经验。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市场引导。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职业教育法规和基本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源投向职业教育。

  ——立足深圳,面向世界。立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集聚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骨干专业,探索校企协同在海外设立职业教育机构,提高深圳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改革创新,特色发展。聚焦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跟产业变革,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在体制机制创新、国际化办学、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双师型”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打造职业教育的深圳标准,办出职业教育的深圳特色。

  ——服务需求,产教融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层次健全,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贯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5年,建成2—3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职业院校,把深圳建设成为世界一流职业教育高地。

  ——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大力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完善包括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类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双元制”育人机制改革,搭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到2020年,新建4所职业院校(其中本科层次技术大学1所,专科层次技师学院1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0.5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6.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稳中有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500万人次。

  ——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建成10个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特色专业,开发50门左右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专业课程,形成产品设计、电子与通讯工程、物联网工程、新能源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等一大批符合深圳产业发展、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专业群。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率达98%。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到2020年,培育100家高水平教育企业,建成2—3个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集团。新增技能人才11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5%,服务中国制造2025、服务精准扶贫、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建设2—3所中外合作学院,2所国际化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的比例达到5%。交换生和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5%,具有留学、境外培训和访学经历的教师比例达30%以上。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职业院校创办海外分校和留学生培养基地,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大力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

  创新与德国、瑞士等高水平职业院校合作机制,高起点建设深圳技术大学,计划2018年正式招生,2020年在校生达到0.5万人,2025年争取在校生达2.5万人;学科专业以深圳先进制造业急需专业为主,对接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求,深度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重点培养应用型本科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致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开放式、创新型、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扩大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高职本科专业规模,探索建立高职“专本连读”“本硕连读”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全国“双一流”高等职业院校。支持我市高校和知名企业,与境外一流职业院校或企业合作共建应用技术类大学或二级学院。探索中职——应用本科“直通车”等培养模式。

  2.优质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国际品牌职业院校。支持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水平。争取教育部支持深圳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互联网+”特色的新型开放大学。支持深圳技师学院积极开展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建设成为全国示范高等技工院校。推进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双证融通。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带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支持设立中高职联合学院。扩大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规模。

  3.特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按照“与产业相结合、优势专业集中、促进特色发展、引导错位竞争”的原则,做强中等职业教育。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形成校校有品牌、校校有特色的发展新格局。支持各区(新区)建设集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社会培训“四位一体”的职教中心。

  4.积极发展终身教育。以优质职业教育带动社区教育,服务终身学习。实现“一个社区一所社区学校”,力争90%的社区成为“学习型社区”。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重点推进在职劳动者中等职业教育。完善在职劳动者职业技能等级或学历层次提升补贴资助办法。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终身教育网络平台,建立职业教育服务社区机制,丰富终身教育课程,服务市民终身发展。到2020年,职业院校开设社区课程200门以上。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以职业院校、社区学校和老年大学为依托,丰富老年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提供就近、便捷、快乐的老年教育服务。

  5.加快构建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推进弹性学制,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探索以学分转换和学历补充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通机制。按照“可比照认定”原则,探索建立职业资格等级与教育学历相衔接的机制,推动落实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通过多种形式,创新“大专+高级工”“本科+技师(预备技师)”“专业硕士+高级技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历证书体系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有机衔接,促进各类人员多途径多方式成才。

  (二)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6.打造职业教育的深圳标准。借鉴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制定职业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建设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双师型”教师队伍标准、实训基地标准和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标准,形成职业教育的深圳标准体系。

  7.推进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落实深圳市与德国等国家职业教育合作协议,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支持深圳技术大学与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合作,建成开放式、创新型、国际化应用技术大学。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德国合作建设中德智慧制造学院。支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德国职业院校合作建设中德学院。新建1所中德先进制造技师学院。在福田、龙岗等区(新区)新建2所以上高水平的国际化中等职业学校,市区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8.提升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支持职业院校与境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师生互派互访。支持职业院校引入外籍教师授课,选派专业核心课程任课教师赴境外学习。扩大深圳大运留学生基金对高等职业院校留学生的资助范围和资助力度,鼓励高等职业院校、知名企业设立留学生奖学基金。建立相应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为学校和产业提供融合通道。

  9.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引进深圳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的紧缺专业、特色专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经认定为深圳“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补贴。对引进的高水平专业团队给予资助。

  10.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职业院校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支持沿线国家学生来深圳职业院校留学。支持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建立一批“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助力国际产能合作,为当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举办高新技术领域国际职业技能大赛。

  (三)着力激发办学主体活力。

  11.推进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开展职业院校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支持领军企业独立举办、联合举办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支持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益。支持国际知名职业教育考试机构、培训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在深圳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12.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招生考试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完善职业院校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一校一章程”。完善职业院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由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院校理事会制度。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推进行业组织承接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选取行业特点明显的职业(工种)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业内技术技能人才评价。

  13.建立多元投入体制和奖励补助机制。完善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或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优化职业教育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加大对民办职业院校的财政支持力度,按深圳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补助;对民办职业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顶岗实习,参照公办同类学校学生标准给予相应补贴;建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制度;对民办职业院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照公办同类学校引进同层次人才奖励或补助标准给予相应奖励和补助。

  14.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注册入学制度。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完善中职——电大“直通车”培养模式。打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生产一线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的通道。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达到50%。

  (四)着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15.优化专业与产业对接机制。以产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预警机制。制定职业院校鼓励发展与限制发展专业目录。加快发展高端制造、精密制造、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吻合度。

  16.构筑职业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成立社会化运作的校企合作促进平台,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培训服务,为职业院校提供师资、实习、就业等服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应用导向的科研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17.建设高水平“教育企业”和实训基地。实行“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制定“教育企业”认定办法,选择100家高水平的“教育企业”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政府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校企联合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学生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支持校企共建企业校区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重点建设8个以上集实习实训教学、技能考核、师资及企业职工培训、技能竞赛、教产研发服务“五位一体”的区域性现代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对校外公共实训基地,以基地一次性容纳实习实训的学生数量为基数,按生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核拨建设经费。每年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建立公共实训基地星级评价奖励制度。

  18.支持多元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共同成立一批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教育集团。制定评估与奖励办法,对入选为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集团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经确认为全国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职业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率达90%以上。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建深圳国际职业教育集团。

  19.全面增强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做好职业启蒙,全面推进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小学高年级段和初中阶段普遍开设专业认知和职业体验课程,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探究型课程,培养学生职业意识,提升学生生活技能和专业认知,引导学生多渠道了解和体验不同职业特点,为选择专业和职业打下基础。支持建设职业体验场馆。

  (五)着力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20.弘扬“工匠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坚持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并重,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加强实践教学,职业院校学生在企业学习、实践时间达到50%以上。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强化职业培训,把工匠精神作为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鹏城工匠”评选活动,获得者每人奖励50万元。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鼓励支持深圳优秀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性技能大赛。实施“技能菁英工程”,每年遴选30名技能菁英,组织赴境外开展技艺技能研修、培训、交流及参加技能大赛。到2020年,培养各行业技能精英1000名。

  21.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化专业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训实习指导和评价,增强实训实习效果。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建设创客实践室,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实施创客培养项目资助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鼓励资深创客、知名创客以及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担任志愿创客导师。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比例达到5%。

  22.加快数字化课程体系建设。推进职业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打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示范校,实施“互联网+X”专业建设工程,开发慕课、微课、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名师名课音像以及专业群落网站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数字化课程资源。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方式,推广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在线互动教学等技术,推动泛在、移动、个性化智能互动学习。依托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一批特色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对使用范围广、效果好的数字化课程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到2020年,数字化资源覆盖所有专业,全市公办职业院校达到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标准。

  (六)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23.培育专业化管理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校长专业化培养工程,创新职业院校校长聘用办法,面向全球招聘一批专业化的校长和院系负责人。设置职业院校管理岗位特聘职位,对深圳急需或紧缺专业的管理团队,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通过灵活方式吸引岗位紧缺和急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支持职业院校聘请企业管理专家担任校企合作副校长。

  24.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技能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教师退出机制。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设立职业院校“双师型”名教师工作室。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分层分类培训制度,每年遴选教师赴海外学习。在企业设立教师实践基地,落实教师企业实习制度,每位专业教师五年内在企业研修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

  25.培养职业教育领军人才。每年重点建设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技师工作站,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支持职业院校从企业引进高层次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设置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岗位。搭建30个校企产学研合作平台,培育一批职业教育科研名家。鼓励教师通过兼职、离岗、创办科技公司等方式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成果孵化、成果转化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整合政府各部门,以及行业、企业等各类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把职业教育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先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教育、人力资源保障、编制、发展改革、经贸信息、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本意见的责任与任务,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推动职业教育立法。

  推动制定我市职业教育地方立法,进一步确立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为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奠定法治基础。加强“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明确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保护行业企业投身职业教育的合法权益。灵活运用财政政策,提高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三)完善经费保障。

  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加强对深圳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落实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奖励制度。

  (四)强化督导评估。

  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技能抽测制度、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制度。建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职业教育发展进行评估。

  (五)加强舆论宣传。

  大力提高普通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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