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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74XT/2025-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2-12
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揭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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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揭牌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

  2月11日上午,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举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陈清,深圳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毛军发,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文等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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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深圳在新的一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探索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律师培训体系,提升涉外高端法治人才培养能力的创新工作。

  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大学共同发起,主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所带来的法治经验、资源、人才等独特优势,发挥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各自所长建立的集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研究智库于一体的新型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机构。学院功能主要包含“三平台,一智库”,即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大湾区法律服务交流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以及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

  今年,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第五年,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将紧扣“引领示范”这一战略目标,坚持“立足深圳、联动港澳、辐射全国、放眼世界”的开放办学理念,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运营模式和人才培养机制,吸引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大型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共建,逐步形成发起单位搭台、多方相互赋能的“3+N”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为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贡献“深圳方案”。

  揭牌仪式结束后,举行了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带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全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司法局、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有关负责同志,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部分法律服务机构、驻深高校、市内大型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律师代表参加活动。